侄女割股诗 明末清初 · 吴嘉纪
出处:补遗
侄女名长仲,兄嘉绅女也。适鲁氏,居与兄邻。甲辰冬,兄病,女时孕四月,苍惶趋省,仆地,胎堕。越十日,兄病笃,产妇入。人家俗以为忌,女至门不得入,乃抚楣哭曰:「去父咫尺,不得一见面耶?」悲号洒泣,感动邻里。归,焚香灶神前,刲左股肉,股下置半枯瓠贮血。顾所握刀钝,恐家人知,不敢砺,剜久之,肉乃离股,然不甚痛。其夕,糜以饷兄,食之病愈。女剜处亦寻愈,察瓠中血,无涓滴也,人皆谓神明默佑云。
产妇不入门,恨杀旧风俗。
泪眼徒望望,门楣分骨肉。
肉是吾亲肉,剜以作羹糜。
妇是愚妇人,肃以奉神祇。
神降清风生,糜香老亲豫。
钝刀全父子,人来看空瓠(卷三,《程飞涛送苦蒿酒》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