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庐卷 明 · 陈良梅
七言律诗
自天立极孝为先,屈指居庐有几贤。
泣血陇巅神鬼鉴,栖迟墓侧兔乌怜。
终身永慕堪追辙,刻木尊亲可并肩。
恨我未瞻苫块范,聊将诗续蓼莪篇。
按:整理自《古今图书集成》孝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