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焦先生易堂 现当代 · 成惕轩
对联
盛烈赞中兴,况有学传焦氏易;
平居怀故国,可堪梦断武功天。
注:《楚望楼联语笺注(娄希安)》:【作者原注】焦籍陕西武功县。
焦易堂(1879——1950),陕西省武功县人,中华民国时期政治家。早年在北京中国公学政法科学习。1909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11年,与张仲良等革命人士领导武功县光复。1926年,焦易堂任北伐第二军宣慰使,促使冯玉祥、岳维峻等出师响应,使北伐取得重大胜利。1928年出任国民政府立法院委员兼法制委员会委员长,1930年兼任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委员,并被选为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1933年与戴季陶、于右任、张继等国民党元老,力主发展大西北教育事业,振兴农业,以济民生,创办西北农林专科学校。1935年出任国民党中央最高法院院长,同年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在任期间,主张早日结束训政,实行宪政,还政于民。为此,引起蒋介石的猜忌,于1941年被迫辞去院长职务。1946年,焦易堂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1949年赴台湾,1950年在台湾病逝,终年71岁。
1931年焦易堂被任命为典试委员,为成氏同事。
盛烈:盛大的功业。南朝·宋·颜延之《赭白马赋》:“惟宋二十有二载,盛烈光乎重叶。”
焦氏易:《焦氏易林》又名《易林》,十六卷,西汉焦延寿撰。《四库全书》将之列于“子部术数类”。
平居:犹平时,平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