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 · 志端
年来(一作「来年」)二月二,别汝暂相弃。
(一作「烧」)灰散四林,勿(一作「免」)占檀那地
⑴ 见《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二。注一作者为《五灯会元》卷八之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