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墓 清 · 韩骐
七言律诗
英风飒飒绕回塘,旧冢累累侠骨香。
一击自同椎博浪,百身何异痛三良。
头颅敢为忠臣惜,贩负能增党籍光。
变例春秋墓前碣,先人特笔凛严霜。
自注:崇祯初,逆案既定,吴人共毁逆祠,即其地葬五人遗骸。先大父年未及冠,以书名吴下,吴因之先生致书曾大父曰:“异事必得异人题碣乃称。”大父承命,大书“五人之墓”四字,勒石墓前。噫,阁部大臣屈膝阉寺,称子称孙,人道灭矣。《书》曰,人予之也,所以愧天下之不为人者也。○博浪一击,夺祖龙之魄,五人一击,魏阉不复遣缇骑矣。市人虽微,亦复有功正士,诗中不没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