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申四月十三日,贼至,余拟避至江口,行抵石柱庙梁氏寓居,始知沿江亦有贼,余遂不复前进,下午被贼搜出,端坐听天,吊打索断,掷余于地,遂以刀斫余头顶七八处,又以刀击左臂,筋骨几折,幸未发晕。逾时就卧草间。踵至者见受重伤,不复加刃。至十九日,舁回寝室,家已掳掠一空。六月杪勉强渡江,始能徐步 其二 清 · 缪重熙
五言律诗
草芦栖七日,寇退舁回家。
病势欣方减,兵灾忽又加⑴。
省亲辞故里,侍疾到新沙(余闻母病渡江)。
赖得神明护,清凉悟进瓜⑵。
⑴ 五月十六日,贼至家,余又备受威胁
⑵ 吾母积受暑热,每日寒热下痢,饮食不思,如是八九日,连服温散之剂,迄无效验。忽思啖枇杷,因进西瓜水半盏,同寓力阻,余不然之。服下发烧遽止,泻痢亦痊。明日遂食粥,从此向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