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提纲众目舒,内详外略转多馀。
书其重者将为后,心所违兮必问初。
直笔何曾刘五借,秽金总向魏收除。
已惭明镜空中似,或使虚舟夜半如。
按:其馀三首见《宛在堂文集》卷一一《修邑志成有不察而斋怒者乃得谤又以有所誉来也感而赋之四首》,此首与其第三首文字全异,题下有小注云“志立五纪,复有馀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