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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五草堂
其一
南纪草堂
①
明 ·
林大春
五言律诗
① 沔阳,江汉之所会也,是谓南纪。玉叔有园正直其南,二水合流经其下,下有甫田,中有陂塘,于是亦名其堂曰“南纪”,盖一郡之大观也。
先是,沔阳陈玉叔书至自蜀,请予为赋五草堂诗。明年,移官入闽,有书报予曰“草堂五咏”,江汉生色矣。顾犹愿有请者,幸明公终赋之,予许诺。会入山,不果寄。至是,乃复走使山中,因竟为作此。
凤野分南纪,龙飞属上游。
洲联二水合,景似百泉幽。
碧沼金鳞出,芳畦玉粒浮。
时闻解珠佩
⑴
,不为狎沙鸥。
⑴ 沔阳之南即郑交甫遇仙女解佩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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