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寿牟提刑献之巘 其二 宋末元初 · 方回
七言律诗
乃翁曾记脱靴亭,直节高风有宁馨。
知命时年弃轩冕,传心学问本家庭。
饱餐霅水仍苕水,高揭文星更寿星。
我亦七旬乃雌甲,林惭涧愧负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