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家五首 其一 宋末元初 · 方回
七言律诗
忆昔年垂五十时,紫阳山下结茅茨
閒花野竹三间屋,皓月清风万首诗。
得罪权臣常自笑(自注:贾似道四令言路抨之。),逃名市隐复奚疑。
寿登钓渭真惭愧,不学空令有四儿。
⑴ 自注:予癸酉年四十七。宇文信仲使君知吾州,买宋尚书故宅基见赠筑室。
⑵ 自注:野草字不如野竹好。然碍屋韵。三间屋太少,千间厦又太多,诗之难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