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书·乐志》曰:“贞观中《享太庙乐》,迎神用《永和》,九变,辞同。皇帝行用《太和》。登歌、酌鬯用《肃和》。迎俎用《雍和》。献皇祖宣简公、皇祖懿王同用《长发》之舞。景皇帝用《大基》之舞。元皇帝用《大成》之舞。高祖用《大明》之舞。皇帝饮福用《寿和》。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武舞用《凯安》。彻俎用《雍和》。送神用《永和》。其《太和》、《凯安》,辞同《冬至圜丘》。”
② 《唐会要》曰:“贞观十四年,诏用颜师古、许敬宗议,皇祖宣简公、懿王庙并奏《长发》之舞,取《诗》云‘浚哲惟商,长发其祥’也。”
浚哲惟唐,长发其祥。
帝命斯祐,王业克昌。
配天载德,就日重光。
本枝百代,申锡无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