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原按《宋史》本传:佃以吏部尚书报聘于辽,据《徽宗纪》在元符三年七月,逾年拜尚书右丞,未尝领扬州,前此亦未尝奉使,此诗与纪传不合。疑非佃作,或误以他人诗杂入者,今姑存之。
相望持节出卢龙,继踵分符别紫宫。
汲黯虽嫌弃为郡,袁丝应惮久居中。
文章不见于时益,出处何知与子同。
红药万株天下绝,谢公来肯醉薰风(自注:此州芍药冠绝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