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民为陆襄歌二首 其一 南北朝 · 无名氏
押文韵
《梁书》曰:陆襄。吴郡人。大通七年。出为鄱阳内史。先是郡民鲜于琛服食修道。大同元年。遂结其门徒。杀广陵令王筠。有众万馀人。将出攻郡。襄先已帅民吏修城隍为备御。及贼至。连战破之。生获琛。馀众逃散。时邻郡豫章、安成等守宰。案治党与。因求贿货。皆不得其实。或有善人尽室罹祸。惟襄郡部枉直无滥。民作歌曰云云。又有彭、李二家。先因忿争。遂相诬告。襄引入内室。不加责诮。但和言解喻之。二人感恩。深自咎悔。乃为设酒食。令其尽欢。酒罢。同载而还。因相亲厚。民又歌曰云云。
鲜于平后善恶分。民无枉死赖陆(○梁书陆襄传。南史陆襄传。《乐府诗集》八十六、《诗纪》九十七并作鄱阳歌。)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