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曰:惠帝时。曹参代萧何为相国。初。高帝与何定天下。法令既明具。及参守职。举事无所变更。一遵何之约束。于是百姓歌之。
萧何为法,讲若画一。
曹参代之,守而勿失。
载其清靖,民以宁壹
⑴ 《史记》作一。《后汉书》王充传论注、《类聚》、《文选》注、《御览》、《文选》补遗、《诗纪》并同。全唐文作谧。○《史记》曹相国世家。《汉书》曹参传。《后汉书》王充等传论注。《类聚》十九。《文选》西都赋注。《御览》四百六十五。《乐府诗集》八十四。《文选》补遗三十五。全唐文八百二十一程晏萧何求继论。《诗纪》八。又《后汉书》班固传注及《白帖》二十一并引一、失二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