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曰:夏后氏之衰也。有二龙止于帝庭而言曰:予。褒之二君。夏帝卜藏其漦。历夏殷莫敢发。至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漦化为玄鼋。以入后宫。童女遭之而孕。生女。惧而弃之。宣王之时。童女谣曰云云。适有夫妇卖是器者。宣王使执之。逃于道。见乡者所弃妖子。哀而收之。奔于褒。褒人有罪。请入弃女于王以赎。是为褒姒。幽王嬖之。
檿弧箕服。实亡周国
⑴ ○《国语》郑语。《史记》周本纪。《汉书》五行志。《列女传》七。金楼子箴戒篇。《书钞》四十二、百二十六。《御览》百三十五、三百四十七。《诗纪前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