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上饶人。因丙子乱失母,乃削发为僧,刺血写经,遍天下寻之。至燕,值国方会僧六万三千人。何于会炼臂,有一僧问:有何愿受此苦?何具言所以,僧云:京兆府金乡县张官人宅问之。即往询求,乃知俱往吉州仕宦矣。何到吉州大和,得知张名守德,为大和尹。乞食至门曰:我信州人,有母在此。阍入言,母出,不复认。何言我辛酉生,母乙巳生,具言外氏祖父,母方记忆,相向大哭。盖母由他人三易主矣。张令加冠巾,约为儿,许为娶妇。何曰:初事佛求母,岂可得母负吾初心。乃陈省以母不当掳,张以为买,引法力争之。何日哭于省前,当有仁人哀而助之者,后竟得母以归。
写经母血尽,长素母容枯。
烧蜜炼顶臂,孰非母肌肤。
岂不痛至骨,为母忍斯须。
南北万馀里,来往如趁虚。
天高孝可感,报应非浮屠。
出门访东家,遇否不可虞。
茫然求我天,再见得所图。
昔者别儿时,那有此头颅。
明明陈左验,大恸绝复苏。
向来相妒人,泣下成欷歔。
收泪相劳苦,何异得乳雏。
不即遂其志,彼张非丈夫。
冠巾有妇子,谅亦母所娱。
为佛再有母,初志不敢渝。
但期百年内,奉母与佛俱。
虽非圣贤事,区区守其愚。
为君赋高谊,感我真穷孤。
弃我十二年,人母我独无。
天涯尚可寻,地下不可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