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激歌 先秦 · 无名氏
《列女传》曰:女娟者。赵河津吏之女也。简子南击楚。津吏醉卧不能渡。简子怒。欲杀之。娟惧。持楫走前曰:愿以微躯易父之死。简子遂释不诛。将渡。用楫者少一人。娟攘拳操楫而请简子。遂与渡。中流为简子发河激之歌。简子归。纳为夫人。
升彼河兮而观清。水扬波兮冒冥冥。
祷求福兮醉不醒。诛将加兮妾心惊。
罚既释兮渎乃清。妾持楫兮操其维。
蛟龙助兮主将归。呼来棹兮行勿疑(○《列女传》辨通篇。《书钞》百六。《文选》二十二车驾幸京口诗注。《诗纪前集》二。又《御览》五百七十二引清、冥、醒、惊、归、疑六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