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乡郡朱太守 明 · 韩雍
七言律诗
一郡黎元仰福星,已魁循吏传中名。
爱民不数刘宽恕,律已还高伯起清。
莫叹长才淹白发,终期入相慰苍生。
独惭浅薄登清要,补报无能负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