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秀玉韵 金末元初 · 耶律楚材
七言律诗
① 案:诗序云「甲午」,应作于公元一二三四年。
甲午之秋,秀玉殿学远以新诗寄东坡杖,因用原韵谢之。
七尺乌虬乳节坚,清溪寄我我忻然。
敢轻黑铁三十两,远胜黄金百万钱。
好句君堪坡老敌,清诗予负定公先。
他年携此林泉去,静倚松轩诵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