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忠贞公祠 清 · 鲍珍
七言律诗
① 自注:公赠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嗣君亦由闽浙制府历升大司马。
当年闽海见传烽,犀兕空多弃甲重。
大节并推颜鲁国,孤忠直继段司农。
碑题岘首留残碣,世握兵符踵旧封。
应与睢阳(一作万古南雷)同庙食,堂堂授命尽从容(无一字无来历,便是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