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楚甸供王


《春秋左传·僖公四年》
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楚子使与师言曰:「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徵。」
《韩非子》卷十一《外储说左上》
仲父曰:「必不得已,楚之菁茅不贡于天子三年矣,君不如举兵为天子伐楚,楚服,因还袭蔡曰:余为天子伐楚而蔡不以兵听从,因遂灭之。此义于名而利于实,故必有为天子诛之名,而有报雠之实。」

例句

楚甸供王日,衡阳入贡年。 李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