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演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未谕一之本末。徒讶数之奇偶。
于是稽所据。推所受。
以不用为用端。以非数为数首。
方知一不可见。上不在天。
一不可寻。下不在田。
是太极含三之本。居混元不二之筌。
成出天入地之契。乘屈伸合散之权。
作数之本。为唱之先。
伏质于无体之体。反形于自然而然。
则无者有之宗。有者无之据。
一从虚而体立。数凭一而神助。
舒而用。万象自虚无而来。
摄而终。万象复虚无而去。
安得不存我而立。因我而著。
昧者以此一为无用之徒。先圣以此一为庶几之处。
是以舍此则数不足。兼之则义有馀。
终万物之末。始万物之初。
在穷理以考实。勿存形而课虚。
亦犹一人无为。兆人欣从。
一气无体。偫生所共。
本立而道存。主适而臣从。
若十二月之轮转。不宰者岁之宗。
三十辐之运行。无有者车之用。
今则以未分而象太极。中分而象二仪。
未分而百事隐。中分而百事随。
然后四四而布。七七而具。
可以明浅深。可以明好恶。
总而举也。叶仲尼知命之筹。
考其成焉。契伯玉识非之数。
傥明得一之义。庶达传心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