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金紫光禄大夫守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太微宫使上柱国燕国公于公先庙碑铭 中唐 · 权德舆
四言诗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九十七
国朝之制。二品已上祠四庙。三公品第一。虽有始封。亦不敢逾焉。元和五年。相国司空燕国公立新庙于京师兰陵里。司空公以文武伟才。肆勤纳忠。外贞师律。入作公相。以平乎水土。以调乎阴阳。深惟祖祢尊尊之义。昭穆亲亲之道。乃图庙食。以永代德。公姓于氏。河南人。七代祖谨。后魏柱国大将军。周太傅三老燕国文公。六代祖实。周大左辅。隋赠司空燕国安公。五代祖象贤。骠骑大将军会昌定公。惟三叶有大勋力于北朝。乞言而为惇史。体国以全至公。四代祖益州郫县令讳德威。夫人京兆韦氏。曾祖绵州显武县令讳元范。夫人北海王氏。王父赠刑部尚书讳汪。夫人北海王氏。烈考赠司空讳夐。夫人邠国太夫人京兆韦氏。凡宗庙之数。郫县为初室。显武为二室。尚书为三室。司空为亲室。其配各以夫人氏。交神明之道也。惟郫县显武。遵道服儒。廉退洁修。且曰。邴曼容陈仲弓。吾之师也。故仕不过六百石。而以理效闻。尚书沈冥善闭。含道特立。以处士燕居。至于没身。凡三追命。至大司寇。先司空广大而静默。恭俭而好礼。合二雅。循四教。推明理古之学。贬绝非圣之书。恬智交养。龟颐不惑。起家益州东阳主簿。四徙官至宁州真宁县令。又再转至泗州司马。禄至卑而仁及物。道未泰而志不慑。公卿大夫之閒。尊有道而疏利权。天宝末。宰执擅朝。恶其刚介不附已。故官止郡佐。而庆延身后。朝典加恩。亦三追命。自密州刺史吏部尚书以至于论道焉。长子颇。专良有士行。终洋州司户参军。冢子䪹。贞干强敏。程功赋职。历户部侍郎。以公事贬泉州司户。赠楚州刺史。幼子顷。吏理清明。仕至长安县尉。司空公即第三子也。英朗闳达。刚方博厚。才可以捍大患。学可以析偫疑。弥纶中朝。则尚书郎京邑廷尉皆有懿绩。惠绥外服。则湖苏虢陜二千石察廉克宣功化。繇山南东道节度使平章事入觐。居中策拜显尊。绍文公安公之爵地。展尽志尽物之诚敬。悽怆怵惕。精明吉蠲。诗云。春秋匪懈。享祀不忒。司空当之矣。又曰。以妥以侑。以介景福。先公宜之矣。公状先公之行。其大略曰。孔宣父应聘历国。困而老于洙泗。我先君宦学于天宝之年。而操之者甫忠。(谓林甫国忠)先君能无穷乎。又曰。小子不敏。不通先君之大道。不识先君之大行。不肖之罪也。类是者千馀言。其太史公自序之风。可以论撰。酌之祭器。德舆外王母。公之从母也。故其门中风训。获周知之。忝备重任。在公下列。公以庙铭见授。顿伏上闻。尊严咫尺。实奉面命。其在传信。不敢蔓辞。铭曰。
燕文三老,弼魏佐周。
安公定公,亦播厥猷。
郫县显武,一同丕矩。
尚书司空,三命追崇。
义训忠教,公台焜耀。
乃封故地,乃建新庙。
新庙是宜,膻芗告祠。
齐明盛服,乃顺乃时。
卑静以正,如亲听命。
求福不回,孝孙之庆。
刻铭斯碑,以代烝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