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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鹤山
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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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
二首
其二
(
戊戌
)
清 ·
翁方纲
五言律诗 押虞韵 出处:复初斋诗集卷十七
山谷
任天
社,
荆公
李雁湖
。
往时
谐谑
语,今竟
补遗
乎。
宝气
吾斋聚,
精灵
异代
俱。
街东
报钱
七,
未可
衒
书厨
(
萚石
前年
题予所藏
宋本
《施注苏诗》,云「借瓻还瓻子与吾,
吾家
敝簏不曾无。
携将
山谷
任天
社,伴以
荆公
李雁湖
」
云云
。
萚石
所抄任注及所购
李注
皆有阙者,
今故
调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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