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夷叔齐赞 明 · 金时习
出处:梅月堂文集卷之十九
天命武王,剪彼殷商。
纵曰诛罪,实是不祥。
千载之下,口实可伤。
故彼夷齐,触犯锋铓。
叩马以谏,其言孔臧。
业已定矣,不可中止。
左右欲兵,吕抉义士。
天下宗周,夷齐乃耻。
隐于首阳,采薇饿死。
注:采薇歌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按:愚谓夷齐之所以言如此者。盖周武王虽伐罪吊民。其时父丧在殡。尚不葬其尸。而于衰绖之中。以臣伐君。则武王之暴。尤甚于纣。且纣之暴。则身衰老死。尚或可悛。有亡而为后世之惩恶。周武之暴则莫甚于当日。而传臭于万世者甚大。何以言之。盖不葬从戎。为后世不孝者之源。以臣弑君。为后世篡位者之本。而其时民心已附。不可遽止。故夷齐之言。至于如此。邹孟子已揣其为误。乃曰。以臣伐君。为汤武则可。非汤武则是篡也。可不警哉。呜呼。汉,魏之季。曹操,司马炎。蔑视其君。凭陵跋扈。篡成帝业。易曰。虎视眈眈。其欲逐逐。此之谓也。其权舆生乱之首。曷胜道哉。夷齐之言。宁不忸怩。问。太公扶义士。汉祖斩丁公。古人创业图成之始。逆活顺杀。何其事之乖刺耶。曰。其意皆同也。太公之扶夷齐。欲以止后世篡弑之心。而旌义士之节。汉高之斩丁公。欲以惩后世战阵无勇而为人臣怀二心者之永鉴。其意趣与时事虽殊。其欲后世为人臣者事君以忠之心。则未尝异也。譬诸行车。一推一挽。其使臂虽异。皆意在车行而已。想夫是时。殷王暴虐。亿万离心。牧野之战。前徒倒戈。攻后以北。不战而已坏。假如接刃相敌。离心之士。岂无有丁公者乎。太公必斩之矣。至于秦末。楚,汉争鹿。胜者为帝。睢水之战。主虏将决,于是矣。倘丁公死战。楚之为帝。未可知矣。而丁公慢主救敌。其怀二心。为如何哉。此汉祖之所以斩丁公而警后世也。且如三老董公。劝汉缟素者。则其近似夷齐之心。而未尽者也。既赞夷齐之事。而意犹未尽。又为之诗。(诗载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