翚阳书院 明 · 余舜钦
五言律诗
① 梅州同知绩溪程燧所立燧台州录判相之子宋丞相元凤从曾孙
犹忆升平日,频来录判村。
竹林连古巷,文字见诸孙。
壮观三槐业,清幽独乐园。
悽然遭丧乱,相对两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