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善诗 其一 (壬辰) 清 · 蒋士铨
乾隆壬辰十月,于邸报中得阅欧阳兰畦廉使章奏,请以江西停葬、溺女、锢婢三事,下部立法禁革。掩卷三叹,谓公能正人心而厚风俗也。范文正守并州,范忠宣守太原,赵清献守邠州,类皆泽及枯骨,而赞皇、昌黎、柳州布令放赎奴婢至千百人,公用心仁恕奚异哉。至戕害子女,惟悍妻继母间一闻之,未有施于亲生恬不为痛者,宜公尤深恶之也。夫三异、十奇,古之美其长官者有焉。予作《三善诗》,谨志公德,非窃治蒲馀论也。孟子曰「好善优于天下」,盖以此企之云尔。
冢人掌兆域,大夫掌族葬。
年月各有制,封树戒相妨。
焉敢择丘陵,而蒙拘忌诳。
枯骸求富贵,人子心久丧。
遂惑青乌言,百计营一圹。
葬者恣侵盗,不葬成坐忘。
蔂梩或难求,骼胔岂无恙。
民愚士夫鄙,停柩屹然向。
堂存数世棺,阀阅侈仪仗。
解组乞麦舟,颡泚孰惆怅。
于戏欧阳公,蒿目默悽怆。
赫然具封章,论列陈事状。
秉彝既沦亡,感发变惩创。
颓风倘能移,结草安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