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烘火色水中论⑴,至宝须教鼎内存⑵。
点化自然常在手⑶,区分道理有玄门⑷。
莫将容易誇言说⑸,尽入虚无是我尊⑹。
天动地神邪可畏⑺,丹能飞走似云奔⑻。
⑴ 原注:纯阳赫赫在乎上,纯阴冥冥处乎下,阴阳混蒸,可论中矣。
⑵ 原注:五行有绪,四位无差,列鼎乎造化之中,至宝存阴阳之内。
⑶ 原注:夫点铁为金,化凡入圣,虽理极自然,且常居掌握矣。
⑷ 原注:造化虽广,物象有归,随宜而容,应用而遣。然大理冥漠,自有玄门。
⑸ 原注:变化之理,道极神功,妙在真归,谈何容易。
⑹ 原注:万类纷然,皆归无象,无象之理,乃是尊焉。《玄纲论》云:此所谓返我乡,归我常,与道无疆。
⑺ 原注:乾坤位正,则鬼神不得肆其邪;阴阳失准,则水火安能固其位。当修鍊之时,宜其慎乎。
⑻ 原注:妙用通玄,功成道至,可以飞灵彩,走神功,通幽洞微,邈若云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