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岭至旃檀林乾隆戊申 清 · 弘历
五言律诗 押齐韵 出处:御制诗五集卷四十一
一岭东西,都称盛处题。
既经曰此至(谓创得斋岂不念他徯(谓旃檀林
事半功方倍,临高行自低。
禅宗世法原是齐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