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未除夕(乾隆丁未) 清 · 弘历
五言律诗
三百六旬日,历消居与诸。
能留竟谁是,其速讶何如。
贾岛脯陈鹿,曹松诗待鱼。
干支会癸亥,亶矣岁云除。
⑴ 期三百六旬然以置闰而有气盈朔虚之不齐故一岁率三百五十四日积十有九岁七闰则气朔分齐而为一章于以定四时而成岁功而仍不越乎三百六旬之常度尧典之法洵万世不易之轨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