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缓徵山东历年积欠钱粮诗以志事(乾隆丁未) 清 · 弘历
五言律诗
山左频年歉,昨逢薄穫秋。
而仍冬雪短,难望宿麰收。
祇可正供纳,那能积欠酬。
缓徵分次第,疾苦正盈眸。
⑴ 据长麟奏山东济南等府属频岁歉收上年秋成虽稔复因冬雪未能一律均沾今春各属雨泽亦欠深透际此青黄不接之时若新旧钱粮并徵民力不免拮据等语因即降旨将济南府属之历城等十县兖州府属之峄县等六县东昌府属之聊城等十县青州府属之益都等八县泰安府属之东平等四县武定府属之滨州及利津等二县曹州府属之荷泽等十一县并临清州共五十三州县及卫所地亩除本年新粮照例徽收外其上年缓徵粮米并前次未经分年带徵之项俱著加恩缓至本年秋收后分作二年带徵其应带徵节年欠项定限三年者展作四年俾得从容输纳以纾民力敕部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