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嬴负剑,久事戎韬。 功名不立,州县为劳。 莫非王事,母为忉忉。 既曰仕矣,遑恤其劳。 凝然不动,见我刘陶。 一年未半,息此奸嚣⑴。 ⑴ 刘君歌○后汉书曰。陶除顺阳长。县多奸猾。陶分吏民勇猛者。严兵待命。乃覆案奸轨。按发如神。以病免。民思而歌之。 余占小筑于龟台之上。台之西畔一厓。回头东望。直抱琴江。盖江之得名以琴。不知其义何居。而石濑清浅。泠然可听。真所谓洋洋流水曲也。乃命其厓曰抱琴。选古诗七章。以象七弦之歌。其五者之道。皆吾所未能。而追感则深。二者亦为难能而志则近焉。每于天清月明之夜。杖策缘厓。俯临三濑。其湍急处如雷腹之砰然。其流转处如松风之骤至。磤磤乎泠泠乎。有自然之节奏。遂使童子歌七章诗以和之。悠然听了。便觉哀乐中节。信乎诗教之理人性情也。彼霹雳枯桐。春雪高调。何以及此。噫余素无琴。不解鼓。又不能歌。自岩栖以来。听此琴歌此诗。足以养吾耳而发吾心也。同好之士。尚有以知此音哉。 蓼蓼者莪,非莪伊蒿。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⑴。 ⑴ 昔在丁亥。不肖赴廷试。归抵赤罗。苍黄戴星。平生此痛。与天罔极。常念先人毕命词一绝。不觉痛哭失声。孤露此生。虽欲孝谁为孝。以蓼莪章寓终身之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