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数相开本是权,一增圣教竟流传。儒门亦有周书在,八政五行相次编。
注 《长阿含经·增一经》:“诸比丘!此名一增法。我今为汝等说如是法,吾为如来、为诸弟子所应作者,皆已备悉。慈悯慇勤,训诲汝等,汝等亦宜勤奉行之。诸比丘!当在闲居树下空处,精勤坐禅,勿自放恣。今不勉力,后悔何益?此是我教,勤受持之。”
释 次名相为法数,权宜记诵;标阿含以增壹,经本流传。周书八政,常见文言;洪范五行,久闻众口。可资譬类,聊作验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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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数相开本是权,一增圣教竟流传。儒门亦有周书在,八政五行相次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