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法相生信不疑,十增十上岂云宜?不知理自纵横在,妙解冥参各有时。
注 《长阿含经·十上经》:“舍利弗告诸比丘:‘有十上法,除众结缚,得至泥洹,尽于苦际,又能具足五百五十法。今当分别,汝等善听。诸比丘!有一成法、一修法、一觉法、一灭法、一退法、一增法、一难解法、一生法、一知法、一證法。……复有十成法、十修法、十觉法、十灭法、十退法、十增法、十难解法、十生法、十知法、十證法。”
释 摄数增一,犹嫌芜陋;上法叠十,始觉恢弘。妙解圆通,固视之如琐屑;冥参备悉,亦可以作纲维。理具纵横,修存顿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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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法相生信不疑,十增十上岂云宜?不知理自纵横在,妙解冥参各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