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文。 伊尹定归商社稷,霍光终作汉臣邻⑴。 ⑴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九引曹勋《北狩闻见录》。《三朝北盟会编》:靖康二年三月初七日,闻(张)邦昌僭位,上皇(徽宗,时为太上皇)曰:邦昌若是能死节,则社稷增重;今尸君之位,犹且庶几。但所系至重者,既立异姓,则吾事决矣。因泣下沾襟。明日,臣下有进诗以宽圣意者云云。上皇读且骂曰:待其归商与汉,则吾已在龙荒之北矣,不达事机有如此者。 祖来产业分兄弟,身后诗书遗子孙(挽李奇)。 明严嵩正德《袁州府志》卷八 《袁州府志》:李奇字子正,宜春人,仁宗景祐初进士。性慷慨,不事产业。既得官,悉以祖产遗诸弟,而戒子孙不得进取。既卒,人挽以诗云云。 疾风劲草识忠臣(送程旻)。 清张瑗康熙《祁门县志》卷四 《祁门县志》:程旻,柏溪人,祖居善和。高宗时边境不靖,国用维艰。旻纳五万缗作北征饷。上以敕褒之,特授朝散郎。旻上疏谢,辞归,朝士多作诗送之,有句云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