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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字 五絶 57七絶 10五律 2 339四言 88六言 10古體 1523樂府 21 68 93辭賦 3 19其他 50 10
十四英
上声  嵿 [更多…]

去声  [蛮横] [兴趣] [胜败] [答应] [车乘] [隙也] [相称] [鞍镫] [纺织,把纤维拧成纱] [亲疏] [以钉钉物也] [更多…]
组词:词首词末
用韵:句末
对仗:对语
漢語字典繁体或异体字:
拼音:dìng  韵部:青、迥、径

〈动〉
    (形声。从言,丁声。本义:评议)
  • 同本义
    • 订,平议也。——《说文》。按,字亦作评。
    • 订太平文王之道。——《诗·天作》笺
    • 两论相订,是非乃见。——《论衡·案书》
  • 又如:订铨(评议衡量);《订鬼篇》
  • 改正,修正
    • 下足以订史氏之失者。——李清照《金石录后序》
    • 亦足有所订正。——《晋书·荀崧传》
  • 又如:订顽(改正愚顽);修订
  • 达成协议订立;使生效 。如:订交;订婚
  • 预先约定 如:订购;订阅
  • 把零散的纸张、书页加工成本 如:装订;订书
康熙字典

  • 唐韻》他頂切,㕔上聲。 (迥韻)
  • 說文》平議也。《詩·周頌》彼作矣,文王康之。《箋》以此訂太王、文王之道,卓爾與天地合其德。《疏》訂者,比𠀤之言。《晉書·荀崧傳》其書諸所發明,或左氏、公羊所不載,亦足有所訂正。
  • 又《廣韻》他丁切《集韻》湯丁切,𠀤音㕔。
  • 又《廣韻》徒鼎切《集韻》《韻會》待鼎切,𠀤亭上聲。 (迥韻)
  • 義𠀤同。
  • 又《集韻》唐丁切,音亭。 (靑韻)
  • 義同。
  • 又《字彙補》均也。《周禮·夏官·恒矢註》前後訂,其行平也。《疏》恒矢軒輖訂,是安居之矢也。
  •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丁定切,丁去聲。 (徑韻)
  • 平議也。《唐書·李綱傳》古人以一言之重訂千金。
  • 又《廣韻》逗遛也。
  • 又《正字通》齊梁閒謂賦民爲訂。
  • 又正定書籍亦曰訂,如較訂、訂正之類。
説文解字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平議也。考工記注。參訂之而平。从言。丁聲。他頂切。十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