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安
阴平 山 天 间 [中间]烟 边 关 仙 安 篇 川 欢 干 宽 官 端 看 攀 冠 [衣冠]先 喧 斑 颠 鲜 偏 轩 丹 迁 鞭 餐 翻 湾 千 簪 编 肩 班 竿 观 [观看]坚 巅 艰 三 渊 娟 酣 鞍 滩 笺 牵 酸 宣 堪 添 甘 翩 捐 庵 悭 肝 毡 湍 玕 穿 衫 煎 尖 删 鹃 焉 纤 骖 谙 帆 阡 镌 兼 暄 专 冤 珊 龛 骞 旃 愆 燕 [地名]藩 弯 贪 沾 参 [参考]毵 鸢 拈 涓 瞻 淹 幡 缄 潸 殚 鞯 芊 煖 [同暄、煊,又人名冯煖]占 [占卜]签 刊 跹 铅 耽 棺 蠲 膻 鶱 菅 邅 奸 砖 漙 蕃 柑 颁 埏 般 湮 谖 萱 郸 溅 [溅溅,水疾流貌]芟 憨 缣 番 湔 杉 鬖 扳 瘢 跚 掀 担 [负也]谦 砭 崦 杆 轓 韆 聃 笾 驩 箪 觇 鹯 鳊 鳏 铦 饘 歼 忺 諠 戡 瘝 搴 勘 褰 监 鳣 粘 嫣 翾 鸳 悛 鞬 襜 钻 甔 眈 恹 姗 詹 潘 渐 [流入也]鹓 蔫 滇 剜 戋 癫 篸 篯 鹣 幨 佥 搀 暹 儇 咽 掺 摊 棬 煽 圈 犍 馣 儋 蒹 萹 蚶 篿 痁 盦 韽 苫 纶 [纶巾]颛 蜿 眢 籓 憸 嬛 椷 泔 弮 箯 朘 熸 顸 蕳 鼾 鼘 塼 阉 嗛 锬 攕 瑊 鹌 矸 蜎 縿 嵁 杴 黫 挻 扁 [扁舟]扇 揎 桉 啴 谽 鹐 剸 籼 蹎 豜 酖 褼 媅 谵 髋 晅 腌 坍 狻 鬝 梴 蔪 汧 獾 祆 媕 詀 莞 撺 攧 倌 坩 鋗 嘕 瑄 磏 瘨 瀸 蠉 惉 枮 仟 譞 佔 潫 瘫 拴 楄 闩 襳 襌 駽 眅 犴 鐕 攑 耑 胭 孅 舑 攓 幵 馦 鳒 欦 猭 扦 蝙 笘 豌 懁 颟 苷 彡 岍 栴 廯 驙 哻 絟 馠 狦 酟 搬 栅 掂 栓 疳 腤 锨 甂 葌 啽 鞙 櫼 煊 韱 裷 痑 憣 噡 礛 鱄 幓 鐉 脠 鑯 烻 勌 膞 剬 迀 淊 [与浛同。沈也]攐 攽 [更多…] 阳平 还 难 [艰难]南 年 寒 然 前 言 眠 船 泉 贤 颜 传 田 閒 闲 钱 残 缘 园 怜 连 弦 圆 妍 阑 悬 筵 盘 源 全 原 禅 环 乾 莲 澜 绵 旋 兰 谈 帘 坛 栏 繁 玄 团 鸾 岩 潭 元 檐 弹 蝉 峦 寰 权 垣 湲 顽 鬟 延 玩 便 [安也]蛮 岚 缠 联 桓 椽 丸 惭 蓝 烦 潺 蟠 猿 完 拳 严 廛 盐 涟 蚕 嫌 辕 虔 韩 含 躔 衔 涎 凡 廉 髯 函 銮 诠 甜 涵 炎 男 樊 潜 援 [引也]筌 研 [研究]蟾 岏 燃 槃 奁 铅 恬 栾 攒 咸 纨 痊 昙 蜒 壖 阗 沿 漙 蕃 抟 舷 般 鋋 填 檀 员 喃 楠 堧 瞒 黏 圞 骈 篮 谭 馋 鹇 荃 阎 谗 棉 挛 阛 黔 璠 钳 镮 燔 娴 铨 斓 镵 脔 镰 巉 刓 鼋 粘 佺 蘩 劖 磐 覃 钤 孱 惔 遄 沅 谩 漩 瀍 拦 袁 汗 [可汗]圜 蜷 畋 鬘 蚿 諴 跧 鲇 锾 颧 蹯 胖 胼 婪 醰 犍 鞶 惓 鬈 膰 篿 璇 嵓 襕 墦 櫋 媛 嬛 椷 璿 矾 爰 娈 牷 挦 洹 塼 嗛 谰 櫩 楩 磻 锬 蝝 碞 郯 諵 痰 蚖 灊 澴 巑 毚 綖 羬 佃 鬑 邯 剸 褴 汍 嫄 蹁 羱 蚺 濂 湉 慱 肰 鳗 騵 鲢 貆 樠 孪 甝 婵 獑 磏 鬗 媊 藫 僝 萑 唅 欃 橼 燂 滦 澶 馒 鞔 撋 沺 芄 磌 楄 嚵 瀺 狿 峘 蜬 邗 囒 呥 薠 莚 鏄 蠜 崡 瓛 憪 咱 痫 雈 辁 媻 倓 篅 蠊 藖 杋 絟 玹 駩 芫 蹒 抏 嗹 婘 啽 儃 憛 騝 骿 笲 梿 莮 澹 觠 縏 痃 瞯 虤 噒 巏 鶢 棎 澖 荁 蜁 劆 籣 浛 矕 糫 媔 峑 曫 幋 艬 蘫 甉 膞 姩 筨 螊 [更多…] |
漢語字典凡 拼音:fán 韵部:咸 〈副〉
康熙字典凡
説文解字凡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冣𢬸而言也。冣各本作最。最者、犯而取也。非其義。今正。冣者、積也。才句切。𢬸者、絜也。絜者、束也。絜者、麻一耑。束之成一耑也。冣𢬸者、緫聚而絜束之也。意內言外曰䛐。其意冣𢬸、其言凡也。春秋䋣露曰。號凡而略。名目而詳。目者、徧辨其事也。凡者、獨舉其大也。享鬼神者號一曰祭。祭之散名。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丞。獵禽獸者號一曰田。田之散名。春苗、秋蒐、冬狩。按周禮多言凡。六典、凡也。治典、敎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目也。鄭注。言冣目者、謂其緫數也。若其他言凡祭祀、凡賓客、凡禮事、凡邦之弔事。言師掌官成以治凡。亦皆聚括之謂。舉其凡、則若网在綱。杜預之說春秋曰。傳之義例。緫歸諸凡。凡之言氾也。包舉氾濫一切之稱也。从𠄠。𠄠、耦也。耦各本作偶。今正。一二者、天地之大數也。故从?。从𢎜。𢎜、古文及字。見又部。及、逮也。从及者、取?束之意。浮䒦切。古音在七部。讀扶音切。按篆體右像古文及之半。而左引筆下垂。內从一、非从二也。與說解不相應。夫許旣列之?部。明言从?。不宐乖異如是。葢轉寫旣久。譌奪之由。尠有深思者。許以先篆後古籒爲經例。先古籒後篆爲變例。變例之興、起於部首。部首爲?、則从?之凡當先列。从一之凡當後之。攷定其文。當作?。冣?而言也。从?、?耦也。从?、?古文及。此下又云?、篆文?。李斯省改古文。漢人行之。故許立文必如是。妄人不知。一移一奪。乃使倉頡所造、千古放佚。許君凡例、委於艸莽矣。○江沅曰。右旁作?。乃古文及之省也。?乃二之形。而以上筆引長配右也。當云从古文及省。則得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