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应求,(一作球),字国器,饶州弋阳(今江西弋阳)人。安行子。登崇宁五年进士第,授秘书省校书郎。靖康元年正月,上言朝政有七失,钦宗亲擢为监察御史。忤权倖,与外任,权发遣卫州,既又责监达州盐场。建炎初,召为考功员外郎;二年,出知岳州。后坐为李纲絪亲久废。绍兴五年起知信州,除江南西路提刑。七年,罢。九年,为福建路转运副使。又曾为江南西路转运使。二十二年,知虔州,会兵乱父死,遂以丁忧为辞而去,不复出仕。著有《真隐集》及《奏议》。见《
靖康要录》卷一,《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一六、九三、一一七、一三二、一六三,《
方舆胜览》卷五九,雍正《
江西通志》卷四六、四九、八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