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生卒】:1476—1543 【介绍】: 明河南仪封人,字远夫,号东阜。正德三年进士。授户部主事,迁广东道监察御史,巡按辽东。以捕治太监岑章之爪牙,致坐事系诏狱,谪陕西隆德典史,累迁为浙江按察佥事。嘉靖时,历右佥都御史提督雁门,官至左副都御史巡抚川中。有《东阜集》。维基
刘大谟(1476年—1543年),字远夫,号东阜,河南开封府仪封县人。进士出身。治《诗经》,由国子生中式弘治十一年(1498年)河南乡试第十九名举人,年三十三岁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三百二十名,第二甲第十一名进士。授户部广西司主事,五年三月迁广东道监察御史,七年巡按辽东,被镇守太监岑章弹劾,被下诏狱,八年谪陕西隆德县典史,未几,量移蒲城县知县,十年晋凤阳府同知,十一年升任浙江按察司佥事,分巡金衢道。正德十六年六月,升任陕西按察司副使。嘉靖二年十二月,升任四川布政使司左参政,分守川南川东二道,四年充四川乡试提调官。五年春丁母忧归。嘉靖七年除服赴部,十二月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雁门等关兼山西巡抚,八年六月因与督储参议魏纶发生争端,被勒令致仕。十九年三月起任四川巡抚,二十二年十二月以采木工完,升左副都御史,仍巡抚四川,不久病卒,享年六十八,上恤其劳,诏赐三品祭葬。大谟曾聘杨名、杨慎、王元正等修嘉靖《四川通志》八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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