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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社
人物:
王超
共 1 首
咏石校书
(钦若)
唐末至五代 ·
归处讷
七言绝句
石校书,本东川人。文章四六,与
王超
齐名。天复初应举,值大驾东迁,蜀路不通,干戈继起,遂客寄天水,荏苒一纪有馀。后知父亡,方乃举恸,广于寺院追荐忏罪而已。归与石遽因小隙,荼毒咏之。石氏声名,因兹减价。诗曰:
十二年来匿父丧,三年之罪遣谁当。
如今追荐应无益,已被牛头煮几场
(以上《鉴诫录》十《归生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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