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林志钧 (1878-1961 ) 字宰平,号北云。福建闽县人。与沈钧儒同为癸卯科举人。留学日本。曾任北洋政府司法部部长,后为清华研究院导师,建国后为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闽派著名诗人,法学家和哲学巨擘。曾撰有研究中国古代哲学和法律的专著《汉律考》,稿久佚。与梁启超交厚,编《饮冰室合集》最为周备。北大教授林庚为其哲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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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1960.8,字贞晦,号冠三、潜庐、梅隐、梅屋先生等。永嘉(今浙江温州)人。早年就读京师学堂,曾执教于温州府学堂(温州中学)。民国初年,被选为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候补议员。1923年拒曹锟贿选,毅然偕同沈钧儒、陈叔通等南下。在上海结交刘放园、李佩秋、陈石遗、徐悲鸿、张红薇、郑曼青诸诗画名家。解放后为温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首任主任,浙江省文史馆馆员,温州市政协副主席、浙江省人大代表,温州市政协副主席等职,被公认为现代“浙江知名的耆宿”。善诗文书画金石,绘画尤长梅花。有西泠印社影印发行《贞晦印存》、《贞晦题画绝句》传世。另著有《题画梅百绝》、《古遗爱传抄》、《贞晦诗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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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叶恭绰(1881-1968) 字玉甫,又作裕甫、玉父、誉虎、玉虎,号遐庵,又号遐翁,晚年别署矩园。祖籍余姚。十八岁应童子试,作《铁路赋》,为张百熙所赏识,以第一名录取为府学生。光绪三十年(1904)参加清朝最后一次会试,与沈钧儒、谭延闿同中进士。任邮传部铁路总局局长,民国改设交通部,任交通总长。1931年底任南京国民政府铁道部长,时仅月馀即离任去职,从此退出政界,定居上海,专心文事。与龙榆生合办《词学季刊》,主编《广箧中词》,辑《全清词钞》四十卷,收清词人3196人,词8260首。又为大收藏家。
1881-1968.9.16,字裕甫(玉甫、玉虎、玉父),又字誉虎,号遐庵,晚年别署矩园,室名“宣室”。广东番禺人。祖籍浙江余姚。书画家、收藏家、政治活动家。交通系成员之一。出身书香门第,祖父叶衍兰(兰台)金石、书、画均闻名于时。父叶佩含诗、书、文俱佳。早年毕业于京师大学堂仕学馆,后留学日本。留日时加入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曾任北洋政府交通总长、孙中山广州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南京国民政府铁道部长。1927年出任北京大学国学馆馆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曾任中央文史馆副馆长。第二届中国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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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又霖(1895~1949),又名万里,黔西人。幼读私塾,16岁入贵阳南明学校读书,毕业后考入北平政法大学。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后在北平主办《民声报》,由黄季陆介绍参加国民党。1922年,投笔从戎,到国民革命军十一军二师当参谋。蒋介石叛变革命后,又霖离开军界,到上海任同济大学教授和华侨工商学院总务长。1933年11月,赴闽参加蒋光鼐等人组织的福建人民革命政府,从事抗日反蒋工作。1937年11月到重庆,任国民党军政部江西战时干部训练团上校政治教官。1941年参加沈钧儒等组织的中国民主政治同盟工作。1944年参加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工作。1947年底,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立,又霖任民革中央四川省负责人,从事军运策反和营救难友等工作。由于奸细告密,于1949年8月19日被捕。1949年11月27日,和其他难友被国民党特务屠杀,时年54岁。1950年4月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追认黎又霖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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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间庐诗·自序1914-1993,湖南省益阳县人。陈鼎忠天倪五子。“一二九”运动时任武汉学联主席,并与沈钧儒先生等“七君子”同任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执委,解放后任贵州大学教授。历任昆明工学院、云南民族学院教授。
蔡子川右注余诗既竟,语余曰:“诗言志,子之志则既闻命矣,敢问作诗之由,或亦读者尚友论世之一助也。”余尝闻韩愈氏之言曰:“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诗者,鸣之一端,而鸣不必皆诗。时鸟鸣春,候虫鸣秋,其为鸣则是矣,然未闻有目之为诗者。余之鸣,犹蝉翼之振,蛙腹之鼓,而被之文字,则正韩氏所讥之乱杂而无章者,曷足以言诗哉? 余年十一时,先君馆于长沙周氏,余随侍焉。君课以坊本历史,说文部首与守温字母,期在疏通文字,略识文字源流与音韵基础。君以《古文笔法百篇》授周公子,余则跽椅上旁听,如是者一年。年十六,君讲学湖南大学,余获与共寝处者又一年。君授以汉魏六朝文,韩愈、王夫之、章炳麟及己所作文各若干篇,经史百家,则听任左右采获。有所质疑,大叩之则大鸣,小叩之则小鸣,惟词章靳不以传,曰:“学在致用,文人无足观也。”余不能仰体父志,居周公馆时,往往将所作五七言绝句厕文稿中以进,君亦勤为修改。至十六岁,积稿已裒然成帙。柳午亭丈见之,谓诗风近龚定庵。罗庶丹丈见《读项羽本纪》诗,谓押险韵能稳,有“履虎尾,不咥人”之象。丈为余点定《咏雪》(七律四首)、《次韵张昕谈禅》(七律四首)、《春江引》(七古)、《狂歌赠王生》(七古,各诗均载一九三二年湖大期刊,今不可觅得)。丈嗜酒,酒后高睨大谈,汗漫无涯涘,尝诏余曰“熔铸经史入诗则品高”,又曰:“学诗当以青莲为宗。”为讲《越中怀古》绝句,目光如炬,眉睫飞动,至今犹仿佛见之。为《玩月》诗云:“若逢天上玉楼成,天将召我归霄汉。”果以是年谢世(余挽诗七律二章,亦载湖大期刊)。为余改诗者,先君外,独丈耳。生无华屋,死失山丘,知己之感,存殃之悲,曷云能已。一九四四年初秋,余为《大去行》,刊布于沅陵《中报》。主笔汉阳蔡叔和为按语,比之杜老之《北征》,拟于不伦,徒滋愧恧。然抗战八年,流血万里,未更见有诉之声诗,形诸咏叹者,亦可异也。一九四七年一月,余梓行《两间庐诗》于长沙。刘寅先丈序之,语多溢美。解放以后,纽有所作,长沙彭君岩石评为“寓沈忧于平淡”,于是向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者,至是君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 王船山曰:“楚,泽国也;其南沅、湘之交,抑山国也。叠波旷宇,以荡遥情,而迫之以崟嵚戌削之幽菀;故推宕无涯,而天采叠发;江山光怪之气,莫能掩抑,出生入死,上震天宇。”此吾湘之自然环境,所谓地录也。屈子怀沙,贾生赋鵩,李太白洞庭赊月,杜子美岳麓诛茅,柳子厚汨罗祷风,韩退之衡阳放酒,自古迁客骚人,流寓湖南者,史不绝书。若屈、若贾、若李、若杜、若韩、若柳,皆旷代文宗也,然其流风遗韵,均及身而泯,湖南所产,未见有能殆庶者,岂地灵不必人杰耶?朱明末叶,大儒王船山崛起衡阳,盖去屈子几二千年矣。清咸同间,其遗书稍稍出于屋壁,乡人慕化,作者蔚起,号为湘学。余生丁末造,未能躬逢其盛。先君子日与诸耆宿雍容揖让,论学衡文,余小子亦获于应对进退中亲謦欬焉。一九六八,先君弃世,享寿九十。斯时父党均已先逝,而文化大革命则以不可向迩之势烧葬旧文化、旧传统、旧道德,而湘学?焉以尽。 凡此,余学文之经历也。余非欲以诗鸣,更未敢欲以诗名。今之此集,类皆鸣其所不得不鸣。其为鸣则是矣,乌得谓之诗哉?更何敢望以诗名哉?蔡子为注刊行,其将暴余诗之不文耶?其将促余诗之速朽耶? 此书之付梓也,出版社同仁与金君丹元实促成之。皆取人为善,成人之美者,谨致谢意。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六日,陈述元叙于昆明莲花池畔,时年七十有六。两间庐诗·序
益阳陈君述元,余老友天倪翁之叔子。年十二、三即能诗,余尝叹为才子。阅十馀岁,复见所作,则已卓然自立。顷者,印其《两间庐诗》数十首求序于余,曰:“后不复作矣。”盖述元娴欧文,好其学,以为诗不足以尽其才。余甚壮其意,然犹欲广之焉。 天倪翁,今之高密,亦龙门也。文章抗晃贾,诗近大苏;广居论学,每标一义,往往出人意表,然皆人人所读书。盖其才之锐,足以奴仆其学之博,无空言也。翁仲子云章,余从女德芬之婿,本习土木,而好政事文学,亦高睨大谈,至或与翁龃龉。而述元日者直视翁疾言曰:“大人古文固未工,即诗亦胡不若某某者。”某某,江湖诗人也。翁大怒,立起攘臂哗,至报以市井语。他日,余从容谓翁曰:“述元之文余未见,未知于翁如何?若诗则百炼之中,灵光隐现,其才有非翁所能易视者。”翁不答,犹细语詈之,盖亦心喜余言也。 昔袁简斋以“性灵”说诗,人多诋訾。余独节取其言曰:“诗有别才,非关学也。”夫宁独诗,文亦有别才焉;夫宁独文,学亦有别才焉。翁尤才于学,述元尤才于诗。伟哉,三分天下之才,父子欲有其二矣。虽然,诗不关学,言其初耳,其既固非学莫能精且大。盖诗者可以不作,而不可以必不作。惟无别才者,学愈多,诗愈拙;有其才者,学愈富,诗愈工。夫天下之大,事物之赜,莫非学也,即莫非诗文也。 云章不为诗,然当力学,乃足以继翁之谈。述元已工诗,尤当博学,乃足以张翁之教。夫以述元之才,年甫三十,诚浸淫中西之学之益久,于诗必有欲已而不得已者,必有不求工而甚工者。然则《两间庐》之诗,乌得止于是哉。 一九四六年丙戌季冬盅园刘宗向寅先序。题辞·陈云章
诗之为义,本之性情,而协乎音律者也。《记》言:“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盖志之所之,音节亦随以异焉。逊清末叶,据乱之世也。其为诗者,率凄怨其情,叫嚣其气,惨然若不可终日。迨至民国,更益以鄙倍佻亵之词,纤仄委琐之曲,古所谓亡国之音,无乎勿具矣。 家君生长乱世,内伤小己,外悼军国,感时抚事,骨折心惊。故少年所作,多出入阮步兵、杜少陵两家。或稍为险怪,与卢仝、李贺相颉颃。年三十,乃自悔曰:“吾将以文学移易风俗,今反为风俗所移易,是物主而我客也。”于是尽取少作焚之,以啴缓庄裕之音,写温柔敦厚之旨,期以起衰而兴治。会世运日非,偏弦独张,而无与和者,其趣弥高,其情弥苦矣。 余与季弟述元,束发受书。家君刚日授经,柔日授史,独词章靳不以传。命余治工业,弟习祛书,曰:“学在致用,文人无足观也。”述元敏悟,间治词章,请正于家君。家君谕之曰:“汝诗虽未深造,然能自出机杼,颇有才气。倍道兼行,亦可追踪时贤。然多愤郁之言、奔放之作,于拨乱反正之元音,未有当也。” 呜呼,世局凌夷,寒门困惫。家君富有之业,穷无所施。其布于世者,仅泰山之一毫芒。余困于土木之役,未能赓绍;以继志述事,望之述元。然如泛舟大海,浮天载地,茫乎莫得其涯涘也。故于其所至者,徇友人之请,稍为刊布,著其既往,以策其将来。 一九四四年十一月,陈云章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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