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高斌

相关人物:共 6 位
共 62 首上一页 第 6 页 下一页
涿鹿览古(乾隆戊辰) 清 · 弘历
七言律诗
燕云易水带晴川,涿鹿城南亸客鞭。
村指楼桑闻剩碣,河疏挟活始通船(挟活河久淤塞前岁经高斌奏请疏浚今始通舟楫)
道元故宅询遗老,子干荒墟霭暮烟。
省识同然公道在,千秋名胜以人传。
刊木遗来天用奇,淤沙禦水两兼宜。
密茭奚事搴横浦,曲岸居然涨远涯。
鳞次常令波浪静,蟠拿那许蜧蛟驰。
陈尧佐创高斌继,绩奏安恬制永垂。
塞山七月似三春,朅咏赓章意倍亲。
恰好清秋此毡室,又逢南国彼诗人。
功称德颂曾何益,吏习民艰要并陈。
节相老来还喜事,为卿特地答筒筠(德潜居乡每命督抚代进奏摺诗章是篇适高斌代为奏至木兰行营故云)
大学士高斌七十寿辰诗以赐之(乾隆壬申) 清 · 弘历
七言律诗
早参黄阁侍金銮,晚觉扶鸠步履难。
卧理藉卿为保障,成功告我永安澜。
读书未懈平生志,益寿何须九转丹。
黄发皤皤在朝众,勤劳轸念久河干。
木龙示总河高晋作(乾隆乙酉) 清 · 弘历
七言律诗
积土陶庄势久成,逼黄恐致渐侵清。
曰斌重举木龙制(此宋陈尧佐法高斌效而为之),汝晋仍于沙渚营。
南涨北坍虽有效,扬汤止沸可无惊。
河工艰一劳永逸,补罅期输尔我诚。
⑴ 前巡相度清口允高晋请添建木龙以资利导两载以来南岸新涨滩二百六十馀丈北岸刷去旧淤一百四十馀丈护工桃溜已著成效
赐两江总督萨载(乾隆庚子) 清 · 弘历
七言律诗
两江总督例兼河,任重事繁资是吪。
晋也昔闻家训在(高晋大学士高斌之侄习闻家训谙悉河务因简任两江总督兼管河务十馀年),载兮能集众思罗。
幕开建业亦无沗,川改陶庄有足多
识要输诚更何谕,所期军肃与民和。
⑴ 陶庄引河自康熙己卯及南巡时即入觐命开治而河臣率以为难因循未就萨载履任时面谕赴工察看伊即力请开挖引河与余意合遂于四十二年二月奏报工成引河畅达形势甚顺等语因交部从优议叙给与世职以示奖励
阅木龙叠乙酉韵(乾隆庚子) 清 · 弘历
七言律诗
清口木龙向久成,逼黄不致灌乎清。
陶庄改溜去南远,新渚护沙移北营(清口木龙始自乾隆五年前河臣高斌因南岸御坝迤下险工奏请建设木龙四架挑溜北趋颇著成效嗣壬午乙酉南巡阅视复经指示陆续增至七架以资过溜护滩自乾隆四十二年开挑陶庄引河于第四架木龙处筑拦黄坝溜势改北去南渐逮所有五六七三架木龙在新坝东淤入土中经萨载奏明启折复经指示于头架木龙上添改一架又于陶庄新河峙家庄南岸改建木龙三架以期冲刷北岸滩土甚为得力是木龙挑溜挂淤后并可启拆改建事省而功倍实为补偏救弊之良法)
救弊补偏未可少,抽薪于釜永无惊
虽然应识满招损,谦巩吾惟尽此诚。
⑴ 木龙虽补偏救弊逼黄挑溜使不致灌入清口固河工内不可少之法至陶庄引河新改使黄水直北趋下不复有例漾灌清之虑则诚釜底抽薪之计也
架木为龙往岁成(清口木龙自前河臣高斌于乾隆五年奏请在南岸御坝迤下建设木龙四架挑溜护滩甚为得力),图于清口禦侵清。
河流期永北岸顺,沙刷仍应南坝营
咨度无非万民计,周防常切一心惊。
天工人代垂明训,责在君臣共勖诚。
⑴ 木龙之设原以挑溜挂淤俾抵禦黄水不使侵入清口自乾隆四十二年陶庄新河既成黄水直北趋下不复有倒漾灌清之虑萨载又奏于陶庄新河峙家庄南岸移建木龙三架添建挑水坝一道以期挑溜北趋亦因时制宜之计也
阅滹沱河(乾隆丙午) 清 · 弘历
七言律诗
旧志原称在定州(见字典汉书地理志),中山今日郭南流。
沧桑远者谁曾见,陵谷幻哉那镇留。
自昔楗茭事防禦(乾隆元年高斌为直𨽻总督时奏建鱼鳞堤及挑水坝以资捍禦),至今闾里乐繁稠。
兹如斌者能有几,即事嘉其具远猷。
高斌奏报淮水渐消喜而有作(乾隆壬戌) 清 · 弘历
七言绝句
忧心日日在扬州,玉食无能解惄愁。
览奏喜闻洪涨退,中宵稍为展眉头。
共 62 首上一页 第 6 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