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汪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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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生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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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生(1782年2月25日—1852年10月28日),字仲惠,号培阶,河南南阳镇平县石佛寺李营人,嘉庆乙卯进士。
历官云南定远县、大姚县、易门县知县,镇雄州知州加同知衔、巧家厅同知兼摄东川府、东川府知府。
嘉庆十八年(1813年)乡试中举,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登进士,出自民族英雄林则徐门下,敕授文林郎,诰授朝议大夫。
道光十三年二月(1833年3月),吏部选派云南省定远县知县(民国三年改称牟定县至今),道光十三年八月十五日(1833年9月28日)仲秋节到任,题其署衙大堂名曰:「与民相见」,楹联为:「早座堂,早结案,早完国稞,勤勤慎慎,从此地做去;不想钱,不生气,不纵家丁,安安祥祥,向其中讨来。
」每次出门,不用威仪,仅一二仆人相随,路遇百姓争执,每置座而劝解之。
勤政爱民,清廉奉公,无日不以兴利除弊为急务。
裁减童生考试费用,捐增文龙书院津贴以发展教育;精简吏役剔除征税中间环节,替山区穷苦农民完税,减轻底层人民负担;积极响应林则徐禁烟运动,查禁地方罂粟;在深山密林形势险峻要道关隘处筑路建哨,维护地方治安,利于商贾行旅;建平成闸以兴修水利;逢农事节令必到乡间视察农民耕种丰欠,李德生有《午日赏农》诗一首:“寒烟连树子规啼,田野争趋雨一犁。
人向忙中过节令,我乘霁后踏新泥。
榴花结艳辉红陌,菖叶分光映绿畦。
独恨此行忘载酒,慰伊力作遍招携。
”明年政通人和,申请修《定远县志》,获云南布政使司批准,由李德生任纂修,于道光十五年冬成书。
李德生在《定远县志》凡例中强调:「惟实实有关于此地民生大事始录之,恐其一字之诬诬全书,因理正之以成信志 。
《定远县志》自天文、地理、山川、建制、暨学校风俗,靡不详载。
类分三十六目,共成八卷,以卷领目,名目为志。
详而不冗,简而不漏。
采访节孝百三十人予以旌表,表彰贞节,维持风化。
仓储一志,内容详备,防灾救灾,可见一斑。
《定远县志》最早用文字记录了中国西南边疆彝族传统左脚舞等民族风俗;最早用文字记录了定远县铜矿生产和盐井生产。
后人采之,即据为千秋之信史。
道光十七年(1837年)署大姚县知县三个月,时间虽短暂,但任事实心,行政干练,裁汰规费,减免童试卷价,夫人教姚民纺织,造福大姚百姓,姚民竟立长生禄位,禁弗能止,其政绩被道光《大姚县志》撰文永记。
三个月后复任定远县知县,在任六年定远大治,立大功五次。
道光十八年(1838年)调任易门县知县加五级,纪录二十一次。
初抵任时颇繁难,前任多名循吏皆因铜政被议,李德生有《易门即事诗》云:“宦迹蓬飞两鬓残,范甑褚笠守儒寒。
学为廉吏谈何易,博得循声称亦难。
才短愧无新雨露,事忙懒换旧衣冠。
何时闲散偿归志,平子台前把钓竿。
”经过深入细致调查研究铜务(开采、冶炼、储运、销售)著《铜政论》 ,决心革除之前各级官吏诸多攘公肥私弊端,改进铜矿管理办法,铜产量增加。
道光二十年六月(1840年7月)升镇雄州知州(加一级),十月丙子(十月十三日;11月6日),又以办铜逾额加同知衔。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以办铜有功升东川府知府。
李德生以民生为执政首要,体恤民苦,仁政惠民,向上请准减免繁重矿税,捐置义地,使众多失业矿工得以复业,为惠尤巨,深受各族百姓爱戴。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东川府城垣坍塌,禀请重修,照前规模加高三尺,内皮改用方石扣砌,另用净土筑填牢实。
垛口排墙,一律拆砌,添用新砖。
石帽楼橹,炮台栅门,重新建造,较前坚固。
城身高二丈一尺,周围垛口一千三百七十二个,李德生带头捐银并劝官绅士民富户捐银,共筹捐银一万六千三百六十六两,并未报请帑。
事俊题奏,蒙议叙在案。
道光二十七年正月十三日(1847年2月27日),东川府巧家厅汤丹厂突发回汉百姓聚众持械斗殴伤毙案,史称“汤丹案”,李德生闻信,从一老奴,单骑走山径中,越两昼夜达难所,处置审理“汤丹案”强调:“同系赤子,但分良莠,不问汉回”。
判别曲直,分清首从,只诛首犯,从者不问。
调拨粮款对难民给粮筑屋予以救济,并拿自己的俸银安慰抚恤难民,民怨释然。
受到时任云贵总督林则徐的高度赞赏:“汝之为官,可谓不负所学,亦不负吾所知矣!
即如汤丹一案,谁能如是,肯如是,敢如是者!
”林则徐亲书「太守第」匾额赠与李德生,深加奖励卓异列上考,李德生在东川府四续其任。
道光三十年(1850年)因年老请辞,朝廷未批准,且以助永昌军需功继续留任东川知府(道光三十年五月至十月任巧家厅同知兼摄东川府),咸丰二年九月十六日(公元1852年10月28日)以疾终于东川府官邸,享年七十一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