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毓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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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752—1824 【介绍】: 清满洲正黄旗人,栋鄂氏,字冶亭,一字梅庵。
乾隆三十七年进士。
授吏部主事,历郎中、侍讲学士、礼部侍郎等官。
嘉庆时官至两江总督,因水患降级,又因知县李毓昌被毒死案,革职发往乌鲁木齐效力。
再起后迁至吏部尚书,又因在喀什噶尔受人蒙蔽事革职。
道光初,以三品卿衔休致。
工书法,精医学。
有《惟清斋集》。
晚晴簃诗汇·卷九十五
铁保,字冶亭,号梅庵,满洲旗人。乾隆壬辰进士,由郎中迁少詹事,官至两江总督、吏部尚书,降洗马,赐三品卿衔。有《梅庵诗钞》、《应制诗》、《玉门诗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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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保(1752年2月28日未时—1824年),字冶亭,号梅庵,栋鄂氏,满洲正黄旗人,乾隆三十七年(1772)进士。
铁保先世为觉罗氏,后移居栋鄂之地,便以地为氏。
据其本人考证,为北宋越王赵偲之裔。
家族中世代多出武将,父亲诚泰官至泰宁镇总兵,唯独铁保喜文,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铁保考中进士,授吏部主事。
由于性格耿直,得到管理吏部的武英殿大学士阿桂的欣赏和举荐,铁保升为郎中、户部及吏部员外郎、翰林院侍讲学士、侍读学士、内阁学士。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乾隆帝召见,次年升礼部侍郎,主持京师会试、山东、顺天乡试。
从礼部侍郎调任正黄旗满洲第五参领第十一佐领(据《钦定八旗通志》)。
嘉庆四年(1799年),铁保先因弹劾官员过当被贬到盛京(沈阳);不久以吏部侍郎出任漕运总督。
他在漕运总督任上制定改革漕运章程十一款。
嘉庆七年(1802年)底调补广东巡抚时,又将历年行政经验22条,刻在堂壁,告之后任。
嘉庆八年(1803年)初转任山东巡抚。
这一年,黄河在河南封丘县衡家楼决口,淹及下游山东章丘一带十九州县,嘉庆命铁保赴河南指挥救灾,合拢决口。
嘉庆十年(1805年),铁保升任两江总督,赏头品顶戴,成为管辖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最高军政长官。
嘉庆十四年(1809年),发生山阳知县王伸汉冒赈,酖杀查帐委员李毓昌事件,铁保也被免职,流放新疆。
回京后升为礼部、吏部尚书。
林清事变时由于极力追查通匪太监,又被革职,流放吉林。
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回京。
道光初年,铁保告病退休,道光四年(1824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