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晚晴簃诗汇·卷一【生卒】:1678—1735 【介绍】: 即爱新觉罗·胤禛。清朝皇帝。圣祖第四子。康熙四十八年封雍亲王,六十一年十一月嗣位。次年改元雍正。即位后颁诏训饬各级文武官吏,列举弊端,严令整顿。借故镇压与之争位的诸弟,胤(允)禵被圈禁,胤(允)祀、胤(允)禟于被废黜后死亡。舅父隆科多、大将军年羹尧原属亲信,也在雍正初年相继得罪。查嗣庭、汪景祺以文字得罪,实遭隆、年二人牵连。康熙帝所亲信之苏、宁织造李、曹两家亦遭重谴。甚至浙江士子亦因查、汪两案而暂停乡会试。又严令诸王不得对所属旗人多派差使,停止宗室诸王兼管旗下事务。在中央设立军机处。重用鄂尔泰、田文镜、李卫为重要省份总督。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在大多数省份行“摊丁入亩”之法。对西北方面,讨伐罗卜藏丹津叛乱,击败准部噶尔丹策零之扰。对外则禁止西洋传教士传教,除在京者外,其余西洋人一律安置澳门。又于雍正五年与俄国订立《布连斯奇界约》及《恰克图界约》,划定中俄中段边界。十三年八月,病卒。谥宪皇帝。
世宗宪皇帝,圣祖仁皇帝第四子。在位十三年,建元雍正。葬泰陵。有《御制文集》。
人物简介
【生卒】:?—1735 【介绍】: 清满洲镶蓝旗人,西林觉罗氏,字季正,一字复庵,号𦡱客。鄂尔泰弟。康熙五十一年进士,授编修。雍正中,四迁至侍郎,历工、礼二部,署兵部。官至擢户部尚书兼步军统领。有《清虚斋集》。维基
鄂尔奇(1682年—1735年),满洲镶蓝旗人,西林觉罗氏,字季正,一字复庵,号癯客,军机大臣鄂尔泰之弟。清朝兵部尚书。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戊子科中举,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登进士,授编修。雍正年间,历任工部侍郎、礼部侍郎、左都御史。雍正九年九月丁卯,接替查弼纳,担任清朝兵部尚书,雍正十年(1732年),晋升为户部尚书兼步军统领。由性桂接任兵部尚书。雍正十一年(1733年)因营私扰民,被李卫参劾罢职。两年后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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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701—1754 【介绍】: 清江苏吴江人,字慎思。有《松岩公行述》、《柳唐诗集》。清诗别裁集
字慎思,江南吴江人。贡生。著有《柳塘诗》。○柳塘为高才生,友教远近,张损持、陈起雷、周汉荀诸公皆门下士也。诗尚才情,议论不主蕴含,能成一家言者。维基
吴祖修(1714年12月24日—1766年8月21日,康熙五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乾隆三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字慎思,号雪轩。江南省常州府武进县(今属江苏省常州市)人,官至知州。早年为监生。雍正十年(1732年),中式壬子科乡试举人。十一年(1733年),中式癸丑科会试,殿试位列第二甲第四名进士出身,朝考选翰林院庶吉士。年仅二十岁,与时任编修的父亲吴龙应同时在翰林院任职。在馆期间,请假至浙江迎娶浙江粮储道刘复之女。乾隆元年(1736年)四月,散馆,以知县即用。二年(1737年),授直隶保定府唐县知县,受直隶总督李卫器重。三年(1738年),充戊午科顺天乡试同考官。调任大名府南乐县知县。十年(1745年),调任河间府任邱县知县。十三年(1748年),大计获评卓异,升调广东惠州府连平州知州,赴任前丁父忧归乡。服阙,十七年(1752年),选授山东武定府滨州知州。后调任济南府德州知州。时乾隆帝特旨命督抚大臣举荐州县官才能胜任知府者,吴祖修受山东巡抚鹤年举荐,取咨文赴北京之际,受人牵连革职。居家读书侍母数年,后循例捐复原官,拣发湖北,署理武昌府嘉鱼县知县,后改署汉阳府沔阳州知州,借补襄阳府襄阳县知县。三十年(1765年),充任乙酉科湖北乡试同考官。敕授文林郎,例授奉直大夫。因捕盗有功,奉旨回京吏部引见,三十一年(1766年)七月十六日,未及启程而卒,年五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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