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支景山

共 2 首
《颜氏家训》曰:梁孝元前在荆州。有丁觇者。洪亭民耳。颇善属文。殊工草隶。孝元书记一皆使典之。军府轻贱。多未之重。耻令子弟。以为楷法。时语云云。吾雅爱其手迹。常所宝持。
丁君十纸。不敌王褒数字(○《颜氏家训》慕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