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姜炳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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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新续高僧传·习禅篇第三之十四
释智檀,字香木,晚号肺山,姓冯氏,汉中人。
本儒家子,生有殊姿,方九龄即有志弃家学道。
顶有黑子,大如芡高于粒,有相者曰:此子松顶一珠,必高僧也。
檀闻之,益自决。
时寇盗充斥,父母继亡,避兵深山,从热病中感观世音见相,膜拜而愈。
年二十,往明珠院礼无量薙发,闻两僧对语欲了生死必须参学,乃矢 志行脚,至终南读《楞严》有感,入长安遍投讲席,所至或代座演论,群相推许。
已而叹曰:“行脚事止于是耶?
”因游湖广,与人论《圆觉》至普眼章“根根尘尘周遍法界无坏无杂”处,忽闻孩提击钟声,不觉失笑曰:原来又复杂其语。
竟下座,觉通体舒泰,不可言喻。
自是不复事义学。
抵九江参竺庵成,复谒龙池微,皆有机缘。
及造佛日,叩具德礼,结制静坐三日,举头见桂树,豁然如井中跃出,从前所见皆冰释矣。
更随普明照,问学三载。
顺治甲午年,三十五始过宝寿,参白岩位中符,遂受印可。
寻至湖湘,觅隐深山,值长沙岳麓寺久废,为虎狼所居,人莫敢近。
檀杖锡深入,就树结茅,唯一行者自随,夜则经行林麓间,虎皆驯伏。
不踰月,禅侣闻风渐至。
岁大旱,檀为诵佛祷雨,所至甘霖立沛,乡人感之,方谋建寺,而张少师秉节镇湖湘,蠲訾倡建大雄殿,督抚钜公布金建法堂丈室,门庑庖湢无不备矣,竟成丛席。
中丞三韩周公召南来抚湘,未至长沙,先梦僧于沅芷署中求见,后至山寺,宛如旧识,遂议建藏经阁。
后与召南谭论,有心静自凉一语,不合,欲罗致其罪不得,或劝檀避之,檀曰:“祸患之来,亦时节因缘,山僧得力处正在于处祸患,处祸患即所以了生死也。
”械系至狱,笞辱随之。
檀在狱中,每得食必施囚徒之饥者,有逋赎锾,代募金偿之,常劝念佛,以消夙业。
久之得释,乃诛茅天岳云腾寺。
未几,游南岳,住马祖传法院。
康熙庚子春,中夜月朗,二虎怒号,若山崩石裂,直至草庐,檀策杖坐门前,厉声喝之曰:“尔业根未断。
”一虎俯伏,久之钟鸣,二虎一跃而去。
檀戒侍者:“慎勿言,恐谓我惑众。
”后往山谷者,多见虎,虎不伤人,人皆知虎为檀所驯。
辛丑,道出衡阳,访郡守张公,闻城外杀伤二虎,檀太息曰:“莫是我护山虎也。
”惋惜不已。
次日回寺,有虎于说法堂前大吼数声,檀闻之,喜曰:“吾护山虎固无恙也。
”然虎若善解人意,每于寺众聚集,新建柱梁,吼声相应,不约而然,屡验无爽。
尝有句云“玲珑茅屋无关设,虎鹿终朝伴作邻”即其事也。
及檀寂,虎亦去。
著有《便麓居》、《剪蔓篇》《滇游集》《岳麓衡书》、《埋云草》及文集语录若干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