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尹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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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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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焕文(康熙?
年—乾隆?
年),江苏省扬州府泰州(今江苏省泰州市)人,字朴若。
雍正11年(1733年)进士出身,历任奉天府府丞、太仆寺卿、通政使司通政使,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三月二十二日,乞假回籍修墓,而后致仕。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举人。
雍正十一年(1733年):癸丑科殿试考中二甲第65名进士,被赐予「进士出身」的功名。
乾隆三年(1738年):四月二十五日,被记名以御史用。
乾隆四年(1739年):九月十二日,已经升任正七品协理山东道监察御史的宫焕文,对漕运弊病上摺提议被户部议准。
同年十一月七日,宫焕文参奏河南巡抚尹会一
乾隆十三年(1748年):宫焕文以正五品吏部给事中的身分担任该年的会试同考官。
乾隆十九年(1754年):八月二十九日,已经升任正四品奉天府府丞,并且署理奉天府尹的宫焕文上奏,请求让锦县知县徐寅,先不用回去丁忧,因为此时正是差务繁重的时候。
因此申请让该员素服继续办事。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八月十六日,宫焕文被升任为从三品的太仆寺卿。
同年丁母忧而离官。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六月十七日,因丁忧结束被恢复原职,仍旧担任太仆寺卿的职位。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十二月十三日,宫焕文升任正三品的通政使司通政使。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三月二十二日,宫焕文乞假回籍修墓。
乾隆帝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