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叶方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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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29—1682 【介绍】: 清江南昆山人,字子吉,号讱庵。
叶方恒弟。
顺治十六年进士,授编修。
江南奏销案起,以欠赋一钱,罢官。
后得复官。
康熙间,历侍讲、侍讲学士、侍读学士、礼部侍郎,受命阅博学鸿儒试卷。
官至刑部侍郎。
卒谥文敏。
有《读书斋偶存稿》、《叶文敏公集》、《独赏集》。
晚晴簃诗汇·卷三十一
叶方蔼,字子吉,号认庵,昆山人。顺治己亥一甲三名进士,授编修。官至礼部侍郎加本部尚书。谥文敏。有《读书斋偶存稿》。
清诗别裁集
字子吉,江南昆山人。顺治己亥,赐进士第三人,官至礼部侍郎,加本部尚书,谥文敏。○文敏予告家居,有密陈其居乡不法者,上命抚臣察之,抚以乡评之实奏。上曰:“朕知其不如是也。”以文敏之盛德,为主上所深契,而谗犹不免,吁,可畏哉!卢雅雨云。
维基
叶方蔼(1629年—1682年),字子吉,号讱庵,江南昆山县(今昆山市)人,清朝官员。与徐元文同乡,顺治十六年(1659年)同榜进士,元文中状元,方霭为探花。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藉口“抗粮”,发生“江南奏销案”,叶方蔼被奸人徐宁宇告发,少缴了白银一釐,即一枚铜钱,即被降官,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的说法。不久授上林苑蕃育署丞。康熙十四年(1674年)迁国子监司业,再迁侍讲。康熙十七年(1678年)朝议撰修《明史》,特开博学鸿词科,叶方霭、张玉书任总裁。康熙二十年(1681年)任刑部右侍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