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王鳌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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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约1645 【介绍】: 明山东益都人,字用韦。万历二十九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南京太常少卿。光宗死,珖上疏力言帝为奸党毒害,宜穷究红丸案真相。天启初,加光禄卿,进太常大理卿。魏忠贤秉政,珖被诋夺职。崇祯三年拜工部尚书,与中官张彝宪有隙,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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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珖(1566年—1645年),字用韦,号葆素,别号季玉,山东益都县人。
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崇祯间官至工部尚书。
明亡,拒绝仕清,写绝命词,绝食殉国。
初名曹珍,为避明仁祖朱世珍讳改。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举人,二十九年(1616年)丙辰科联捷进士,授户部主事,督皇城四门。
以忧去。
起补兵部武选司主事,历职方司郎中。
稍迁河南参政,以峻直多忌,以疾辞未任。
起南京太常少卿。
红丸案起,曹珖主张严查。
天启初加光禄寺卿,历大理寺卿,值魏忠贤当政,请求告归。
不久被给事中潘士闻弹劾,落职閒住。
御史卢承钦历攻东林,诋毁曹珖狎主邪盟,削籍夺职。
崇祯元年十二月,升户部右侍郎督理京省钱法。
晋工部尚书,加太子少保。
与总理户工二部事宦官张彝宪不睦,乞归家居。
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年),八月,清廷新任山东总督王鳌永向清廷举荐曹珖,不就。
隆武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席捲东南,曹珖闻讯,自闭一室,正衣冠北面而拜,终日恸哭不食,赋绝命词而卒,年八十。
明史》有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72—约1646 【介绍】: 明末清初山东沾化人。明万历四十一年进士。天启初为兵科给事中,魏忠贤党“十孩儿”之一,献计汰军以削经略孙承宗之权。又劾罢周启元、韩爌等,代主事曹钦程疏劾周宗建、黄尊素等。崇祯间入逆案。入清,在乡杀李自成所置县官,得授顺天府丞。以老乞休。寻以故革职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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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鲁生(1572年—1646年),字尊尼,山东济南府滨州沾化县人。
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东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历鱼台、邯郸、祥符、仪封知县,天启三年考选,六月授兵科给事中,投靠魏忠贤,列“十孩儿”之一。
当时京城有“官要起,问三李”之说,“三李”即指李鲁生和礼科给事中李恒茂、御史李蕃。
顾炎武在《圣安本纪》中也有“一周二李,其权莫比”的记载,其“一周二李”即指周昌晋、李蕃、李鲁生。
四年弹劾应天巡抚周起元,致其削籍。
荐举阮大铖、陈胤丛、陈尔翼、张素养、李应荐、马逢皋、李嵩、杨春茂、高弘图、王大年、张捷十一人。
五年廷推,疏议大学士韩爌,削其籍。
十二月议改书院为忠臣祠,祀故辽阳死难文武诸臣。
六年二月升吏科右给事中,十一月升兵科左给事,疏请用蒙古攻东奴,以舒属国之困。
七年与检讨李明睿典试湖广,八月叙宁锦大捷功,升一级,赏银十五两,升太仆寺少卿。
崇祯元年(1628年),以阉党被弹劾,削籍为民,遣戍山西平定州,遇李自成乱,逃回故里。
顺治元年,在乡杀李自成所置县官,受王鳌永招抚,授顺天府丞。
二年七月,升顺天府尹。
三年五月,以年已七十五告老。
七月由于受到顺天督学曹溶滥送贡监贪腐案牵连,被削籍为民,寻卒。
著有诗集《海月楼集》。